发布时间:2024-08-01 15:32:00 浏览次数:216次


联系人及电话:
夏 老 师 18771952860 (同微信)
张 老 师 13627266308 (同微信)
邮 箱:JingchuMingShi@163.com
附 件:
1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会员信息登记表
2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会员会费收取和管理办法 (修 订草案)
3 关于家校社共育“ 标准化家长学校建设试点学校(区)” 会员会费收取和管理办法的补充说明

附件 1: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单位会员信息登记表
单位名称 | ||||||||
证照信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或税务登记号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电子信箱 | 电话 | 传真 | ||||||
研究领域 或 业务范围 | ||||||||
编印期刊 或简报名 | ||||||||
研究人员 | 合计 | 教授 | 副教授 | 研究员 | 副研究员 | 讲师 | 其他 | |
单位 负责人 | 姓名 | 职务 | 手机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联系人 | ||||||||
姓名 | 工作部门 | 职务 | 电话 | 传真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单位意见 | 同意作为单位会员加入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 (盖章) | |||||||
参加的专 业委员会 |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认证专业委员会 | |||||||
学会审核 意见 | 签章 | |||||||
备注 | 1.请填写本表并发回本电子表格至 JingchuMingShi@163.com ; 2.请打印本表格并在本人意见栏签字, 签字件可扫描回传或寄送至学会教育认证专业 委员会秘书处; 3.单位会员的会费标准为: 理事单位会员每年会费 3000 元; 常务理事单位会员每年会费 5000 元, 优先参加本团体的活动并获得相应的服务;有向本团体推荐理事候选人和更换本单位理事的建议权。 | |||||||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个人会员信息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必填) | 照片 | |||||
工作单位 | 是否属于单位会员 | |||||||
职务 | ||||||||
学术职称 | ||||||||
联系电话 | 手机 | 电话 | 传真 | |||||
通信地址 | 邮编 | |||||||
电子邮箱 | ||||||||
研究领域 | ||||||||
简历 | ||||||||
主要研究成果 | ||||||||
参加的专业委 员会 |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认证专业委员会 | |||||||
本人意见 | 自愿加入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 (本人签字:) | |||||||
学会审核意见 |
签章 | |||||||
备注 | 1.请填写本表并发回本电子表格至JingchuMingShi@163.com ; 2.请打印本表格并在本人意见栏签字,签字件可扫描回传或寄送至学会教育认证专 业委员会秘书处; 3. 个人会员: 每人每年会费 300 元, 可获得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优先参 加本团体的活动并获得相应的服务; 享有对本团体的监督权。 | |||||||
附件 2: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会员会费收取和管理办法
(修订草案)
(2017 年 3 月 25 日第二届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促进学会发展,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 调整社会团体会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法[2003]95 号) 和《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会是由会员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社会团体,交 纳会费是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除根据本办法经学会同意免缴 或缓缴者外,会员应按时按标准缴纳会费。对连续 2 年不 缴会费的会员, 将作为自愿退会予以除名。
第三条 本会会费分为个人会费和单位会费。自愿申请 成为单位会员者应缴纳单位会费。会费应在每年第一季度交 纳, 也可按理事会任期将 5 年会费一次付清。单位会员分为 普通单位会员、理事单位会员和常务理事单位会员 。
第四条 会费缴纳标准: 个人会员: 每人每年会费 300 元。单位会员的会费标准为:普通单位会员每年会费 2000 元; 理事单位会员每年会费 3000 元; 常务理事单位会员每 年会费 5000 元。
第五条 由秘书长报会长同意后,对下列会员可免收会 费: 1、积极参与本会活动,并对本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会员 1 和个人会员; 2、因特殊情况交纳会费困难提出 申请的会员; 3、对单位会员可在一定数额内免除该单位入 会人员的个人会费:普通会员单位每年最多可有 3 名以内 的会员免缴个人会费;理事单位每年最多可有 5 名以内的 会员免缴个人会费; 常务理事单位每年最多可有 10 名以内 的会员免缴个人会费。
第六条 会费主要用于: 1、为会员提供与学会业务相 关的服务; 2、按照学会宗旨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
第七条 学会将定期向会员公布会费的收支情况,接受 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监事会) 审查, 并按年度报送有 关社团管理机关。
第八条 本办法经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2/3 以 上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并经出席会员或者会员代表 1/2 以上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后开始执行。
附:
会费可通过银行汇款方式缴纳, 也可现场现金或公务卡 缴纳, 汇款一定备注《教育认证专业委员会》同时注明索开 发票的相关单位信息。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 号: 9558850200000823356
附件 3:
关于家校社共育“标准化家长学校建设试点学校(区)” 有关事项及会员会费收取和管理办法的补充说明
第一条 家校社共育教育项目宗旨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培根铸魂, 立德树人; 为家庭 教育发展和重大决策服务, 为各级教育部门、学校、社区 和家庭教育服务, 特别是为 中西部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和 革命老区标准化家长学校建设发展服务, 为校家社协同育 人、 助力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 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 展健康成长服务。
第二条 家校社共育教育项目任务
1. 开展《家促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强化家校 社的责任担当;
2. 立足家长学校标准化建设与研究, 在实践、总结、 优化的基础之上, 遵循规律, 促进家长学校质量标准科学 评价体系的形成与建立, 促进校家社共育;
3. 通过探索研究家长学校标准化建设,宣传、普及正 确的家教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促进精准家教,切实指导、 帮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 责任,使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家庭得到落实;
4. 着力标准化家长学校队伍建设, 建立培训基地, 计划、分层分类开展指导团队与教研教学团队的学习培训, 重点面向班级家长学校主讲教师与组织者的学习培训,并将 其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范畴, 学业合格, 颁发证书;
5. 针对校家社共育中出现的难点、重点问题开展课题 研究, 举办家教论坛, 推广科研成果, 探索规律,指导实 践;
6. 组织开展标准化家长学校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 材建设、办学质量的研究与评估, 总结、推广校家社协同 育人的先进作法与经验, 开展全局性、区域性和校际间的 研讨与交流。
第三条 家校社共育教育项目主要服务内容
依据国家有关部门法规、政策规定与要求,研究制定“标 准化家长学校建设规范要求”; 对申请成为“标准化家长学 校建设试点学校(区)” 的单位会员给予标识牌匾; 在开展 培训与咨询工作(线下、线上) 中, 对个人会员和不同层级 会员单位 (学校、 区) 给予一定比例的优先、优惠; 按照经 审批后的“标准化家长学校建设规范要求 ”, 对单位会员家 长学校开展办学质量的研究与评估, 评估合格给予 ISO 教 育质量认证; 定时或不定时组织会员和会员单位全局性或 区域性的经验交流、工作研讨、学术研究、 现场观摩等活 动; 对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的工作成果积极推荐在全国公 开发行的相关刊物上宣传推广。
第四条 家校社共育“标准化家长学校建设试点学校 (区)”会员会费收取标准
按照《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会员会费收取和管理办法 (修订草案)》中“会费分为个人会费和单位会费。自愿申 请成为单位会员者应缴纳单位会费。会费应在每年第一季度 交纳,也可按理事会任期将 5 年会费一次付清。”之规定, 结合家校社共育“标准化家长学校建设试点学校(区)”活 动开展的实际,“标准化家长学校建设试点学校(区)”会员 会费收取标准分为个人会员和理事单位会员、常务理事单位 会员。 个人会员: 每人每年会费 300 元; 理事单位会员每年 会费 3000 元;常务理事单位会员每年会费 5000 元。
会费可通过银行汇款方式缴纳, 也可现场现金或公务卡 缴纳, 汇款一定备注《教育认证专业委员会--标准化家长学 校建设》, 同时注明索开发票的相关单位信息。
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 号:9558850200000823356 联系人及电话:
夏老师 18771952860 (同微信)
张老师 18007170513 (同微信)
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