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家校协同
家校协同

家校社共育会员邀请函(含附件)

发布时间:2024-08-01 15:32:00 浏览次数:216次

image.png

image.png

联系人及电话:

夏 老 师  18771952860  (同微信)

张 老 师  13627266308  (同微信)

邮   箱:JingchuMingShi@163.com

附   件:

1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会员信息登记表

2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会员会费收取和管理办法  (修 订草案)

3 关于家校社共育“ 标准化家长学校建设试点学校(区)” 会员会费收取和管理办法的补充说明

image.png

附件 1: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单位会员信息登记表

 

单位名称


 

证照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税务登记号


通讯地址


邮编


电子信箱


电话


传真


研究领域

业务范围


编印期刊 或简报名


研究人员

合计

教授

副教授

研究员

副研究员

讲师

其他








 

单位   负责人

姓名

职务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联系人

姓名

工作部门

职务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单位意见

同意作为单位会员加入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

(盖章)

参加的专 业委员会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认证专业委员会

学会审核 意见

签章

 

 

 

备注

1.请填写本表并发回本电子表格至  JingchuMingShi@163.com 

2.请打印本表格并在本人意见栏签字, 签字件可扫描回传或寄送至学会教育认证专业 委员会秘书处;

3.单位会员的会费标准为: 理事单位会员每年会费  3000  元; 常务理事单位会员每年会费 5000 元, 优先参加本团体的活动并获得相应的服务;有向本团体推荐理事候选人和更换本单位理事的建议权。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个人会员信息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必填)


照片

工作单位


是否属于单位会员


职务


学术职称


联系电话

手机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研究领域


 

 

 

简历


 

 

 

主要研究成果


参加的专业委 员会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认证专业委员会

本人意见

自愿加入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                  (本人签字:)

学会审核意见

 

签章

 

 

 

备注

1.请填写本表并发回本电子表格至JingchuMingShi@163.com  

2.请打印本表格并在本人意见栏签字,签字件可扫描回传或寄送至学会教育认证专 业委员会秘书处;

3. 个人会员: 每人每年会费 300 元, 可获得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优先参 加本团体的活动并获得相应的服务; 享有对本团体的监督权。



附件 2: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会员会费收取和管理办法

(修订草案)

(2017 年 3 月 25  日第二届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促进学会发展,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  调整社会团体会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法[2003]95  号) 和《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会是由会员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社会团体,交 纳会费是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除根据本办法经学会同意免缴 或缓缴者外,会员应按时按标准缴纳会费。对连续  2  年不 缴会费的会员, 将作为自愿退会予以除名。

第三条  本会会费分为个人会费和单位会费。自愿申请 成为单位会员者应缴纳单位会费。会费应在每年第一季度交 纳, 也可按理事会任期将 5 年会费一次付清。单位会员分为 普通单位会员、理事单位会员和常务理事单位会员 。

第四条  会费缴纳标准:   个人会员: 每人每年会费  300 元。单位会员的会费标准为:普通单位会员每年会费  2000 元; 理事单位会员每年会费  3000  元; 常务理事单位会员每 年会费 5000  元。

第五条  由秘书长报会长同意后,对下列会员可免收会 费: 1、积极参与本会活动,并对本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会员 1  和个人会员;   2、因特殊情况交纳会费困难提出 申请的会员; 3、对单位会员可在一定数额内免除该单位入 会人员的个人会费:普通会员单位每年最多可有  3  名以内 的会员免缴个人会费;理事单位每年最多可有  5  名以内的 会员免缴个人会费; 常务理事单位每年最多可有  10  名以内 的会员免缴个人会费。

第六条  会费主要用于:   1、为会员提供与学会业务相 关的服务; 2、按照学会宗旨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

第七条  学会将定期向会员公布会费的收支情况,接受 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监事会) 审查, 并按年度报送有 关社团管理机关。

第八条  本办法经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2/3   以 上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并经出席会员或者会员代表  1/2 以上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后开始执行。

附:

会费可通过银行汇款方式缴纳, 也可现场现金或公务卡 缴纳, 汇款一定备注《教育认证专业委员会》同时注明索开 发票的相关单位信息。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    号: 9558850200000823356



附件 3:

关于家校社共育“标准化家长学校建设试点学校(区)” 有关事项及会员会费收取和管理办法的补充说明

第一条    家校社共育教育项目宗旨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培根铸魂, 立德树人; 为家庭 教育发展和重大决策服务, 为各级教育部门、学校、社区 和家庭教育服务, 特别是为 中西部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和 革命老区标准化家长学校建设发展服务, 为校家社协同育 人、 助力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 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 展健康成长服务。

第二条    家校社共育教育项目任务

1. 开展《家促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强化家校 社的责任担当;

2. 立足家长学校标准化建设与研究, 在实践、总结、 优化的基础之上, 遵循规律, 促进家长学校质量标准科学 评价体系的形成与建立, 促进校家社共育;

3. 通过探索研究家长学校标准化建设,宣传、普及正  确的家教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促进精准家教,切实指导、 帮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  责任,使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家庭得到落实;

4. 着力标准化家长学校队伍建设, 建立培训基地,  计划、分层分类开展指导团队与教研教学团队的学习培训, 重点面向班级家长学校主讲教师与组织者的学习培训,并将    其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范畴, 学业合格, 颁发证书;

5. 针对校家社共育中出现的难点、重点问题开展课题 研究, 举办家教论坛, 推广科研成果, 探索规律,指导实 践;

6. 组织开展标准化家长学校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 材建设、办学质量的研究与评估, 总结、推广校家社协同 育人的先进作法与经验, 开展全局性、区域性和校际间的 研讨与交流。

第三条    家校社共育教育项目主要服务内容

依据国家有关部门法规、政策规定与要求,研究制定“标 准化家长学校建设规范要求”; 对申请成为“标准化家长学 校建设试点学校(区)” 的单位会员给予标识牌匾; 在开展 培训与咨询工作(线下、线上)   中, 对个人会员和不同层级 会员单位 (学校、 区) 给予一定比例的优先、优惠; 按照经 审批后的“标准化家长学校建设规范要求 ”, 对单位会员家 长学校开展办学质量的研究与评估, 评估合格给予 ISO 教 育质量认证; 定时或不定时组织会员和会员单位全局性或 区域性的经验交流、工作研讨、学术研究、 现场观摩等活 动; 对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的工作成果积极推荐在全国公 开发行的相关刊物上宣传推广。

第四条    家校社共育“标准化家长学校建设试点学校 (区)”会员会费收取标准

按照《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会员会费收取和管理办法 (修订草案)》中“会费分为个人会费和单位会费。自愿申 请成为单位会员者应缴纳单位会费。会费应在每年第一季度 交纳,也可按理事会任期将  5  年会费一次付清。”之规定, 结合家校社共育“标准化家长学校建设试点学校(区)”活 动开展的实际,“标准化家长学校建设试点学校(区)”会员 会费收取标准分为个人会员和理事单位会员、常务理事单位 会员。 个人会员: 每人每年会费 300 元; 理事单位会员每年 会费 3000 元;常务理事单位会员每年会费 5000 元。

会费可通过银行汇款方式缴纳, 也可现场现金或公务卡 缴纳, 汇款一定备注《教育认证专业委员会--标准化家长学 校建设》, 同时注明索开发票的相关单位信息。

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   号:9558850200000823356 联系人及电话:

夏老师  18771952860 (同微信)

张老师  18007170513 (同微信)

邮    箱: JingchuMingShi@163.com


 

附:

image.png